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出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项目(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基层就业卓越奖”每年遴选一次,福建省名额11人,入选者奖金3万元
三、遴选条件
“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院级报名材料汇总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三)请将汇总的电子材料按“XX届+专业+名字+基层卓越”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jiashuo@hqu.edu.cn。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责成推荐的高校开展自查,并取消相关高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联系人:贾硕 0592-6162693
88038威尼斯团委
2023年2月23日